来袭!福建云霄假烟货源“多福多寿”

2024-05-20 19:16:43  阅读 19 次 评论 0 条

福建云霄假烟货源“多福多寿”,真假难辨危害大

近日,福建省云霄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涉嫌制造、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陈某、李某、林某等人自2021年6月至2023年3月,在未经注册商标所有权人许可的情况下,在云霄县境内生产、销售假冒“多福多寿”牌香烟,涉案金额达1000余万元。

假烟货源泛滥,真假难辨

本案中,被告人使用的假烟原料均从广东省潮州市购进,包装和商标则通过网上购买。假烟外包装与正品相似度极高,普通人难以辨别真伪。据办案人员介绍,近日在云霄县查获的多福多寿香烟中,正品与假冒产品混装,真假难辨。

销售渠道广泛,危害巨大

被告人将假冒“多福多寿”香烟通过微信、QQ等社交平台和货运快递向全国各地的分销商、零售商和个人消费者销售。假烟遍布福建、广东、浙江、江苏等省份,危害极大。

原料劣质,危害健康

办案人员介绍,假冒“多福多寿”香烟使用的烟草原料劣质,含有大量有害物质,如尼古丁、焦油、一氧化碳等,对吸食者的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此外,假烟生产过程中未经严格卫生管理,可能携带细菌、病毒等致病微生物。

执法部门严厉打击

近年来,福建省市场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加大了对制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打击力度。本案中,被告人陈某、李某、林某均被法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消费者应谨慎购买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香烟时应选择正规渠道,仔细辨别真伪。可通过查看包装上的防伪标识、扫描二维码等方式鉴别真假。一旦发现疑似假烟,应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权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属于假冒注册商标。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分之一条的规定,假冒注册商标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注:文中所有人物均为化名。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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